捡到弃婴弃儿怎么办,想收养弃婴弃儿如何办理?近日,济南民政部门作出规定,捡拾到的弃婴弃儿应移送市社会福利院,想收养的市民应到自己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局登记申请,且一律不得自行指定被收养人。
根据规定,想收养弃婴弃儿的,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收养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提出申请,进行初审,符合收养条件的,由县级民政局将申请表报市民政局统一汇总。市社会福利院将每批次确定的被送养弃婴弃儿人选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统一研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选配送养工作。申请人对选配结果没有意见的,由市社会福利院协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弃婴弃儿捡拾地的县级民政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持相关资料到市社会福利院办理迁户。
综合考虑到无子女家庭的实际困难,2005年1月1日以来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抚养人符合无子女等法定收养条件且自愿依法收养的,可以先办理市社会福利院入院手续再办理收养登记,不符合无子女等法定条件的不得采用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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