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保险公司在这场影响大半个中国的雪冻灾害中,预计赔款35。19亿元。
2月1日的保监会抗灾救灾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了这一数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各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50。5万件,预计赔款35。19亿元,已预付赔款3。5亿元。其中,受灾最严重的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六省区发生赔案22。98万件,预计赔款17。6亿元。吴定富表示,“雨雪冰冻灾害同样使保险财产严重受损。”
然而,相对巨大的经济损失,35。19亿元的保险赔款显得杯水车薪。截至1月31日18时,此次雪灾造成的损失是:倒塌房屋22。3万间,损毁房屋86。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537。9亿元。据初步分析,此次灾害的主要损失指标均超过2002-2007年度均值水平,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超过20倍,损失程度历史罕见。
在这次雪灾中,保险赔付的惨淡情况再次凸显中国巨灾保险的缺位。从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的统计数据来看,雪灾中报案数量最多的是车险,共43。35万件,占总报案数的85。8%。农业接到的报案仅1。73万件,但农作物受灾的面积却高达1。01亿亩。
据了解,去年夏季的水灾中,仅安徽一省因水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107。6亿元,而全国报损金额仅6。8亿元。此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也曾提及,中国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时,保险赔偿仅接近5%。这数字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
所谓巨灾,是指台风、暴雨、洪水、地震和海啸等强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当今国际社会,巨灾损失已成为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破产清偿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颇具规模。2006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再往前一年,即2005年是2042。1亿元。可是由于巨灾保险的缺失,历来经济损失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救济。就目前而言,财政部为这次雪灾救助已累计拨款达4。31亿元,但这与537。9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相比,显得相当无力。
中国经济多年来快速发展,尤其2007年GDP同比增长11。4% ,国内生产总值24。66万亿元,而保险业的发展却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匹配,其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等指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目前,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散能力仍非常有限,满足不了巨灾保障需求。尤其是农业保险,在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情况下,农民和商业保险公司均缺乏积极性,更是削弱了保险业在农村自然灾害管理中的作用。
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国内保险公司多为社会提供巨灾风险保障。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也明确规定,我国将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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