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广东一男子发现自己房屋所在的吉大官村二街7号楼竟被拆掉了2/3。但他还没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愤怒的他打电话质问开发商,“对方的答复竟然是‘不好意思,我们拆错房子了’。”
5月4日中午,钟先生发现自己房屋所在的吉大官村二街7号楼竟被拆掉了2/3。“我还没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他们就瞒着我将房子强拆。”愤怒的钟先生马上打电话质问开发商,“对方的答复竟然是‘不好意思,我们拆错房子了’。”目前,钟先生已向派出所报警。
“不好意思,我们拆错了”
补偿协议还未谈成,住房却遭开发商拆除。昨日,市民钟先生投诉本报称自己位于吉大官村二街7号楼的房子,就拆迁补偿一事原本与南福房地产开发公司仍处在协商当中,5月4日开发商未经其许可擅自将房屋拆除。钟先生质问该公司一位姓曾的副经理,对方答复“不好意思,我们拆错房子了”。钟先生已向派出所报警。
[事件
补偿未谈妥大楼已被拆
2006年,钟先生一家买下吉大官村二街7号1单元104房,其建筑面积为110多平方米,将房屋重新装修后,钟先生将此房借给朋友暂住。
2007年,此处被纳入旧城改造,钟先生收到开发商发出的有关拆迁以及赔偿问题的相关公告,今年1月等朋友搬离房屋后,钟先生开始与开发商协商拆迁补偿事宜。
据钟先生称,当时开发商表示等房子建成后,补偿其一套与原来同等面积的房屋,同时提出过渡期间按原面积补偿房租每平方米18元,装修补偿则按每平方米200元计算。“我2006年买来的时候,装修都差不多每平方米500元,而且房租补偿也明显较低。”钟先生认为,如今物价不断上涨,开发商提出的装修补偿不但没有高于2006年的价格,反而还降低不少,因此觉得这样的补偿条件不合理。
在此后的协商中,钟先生考虑到自己家是三代同堂居住,因此向开发商表示是否可以考虑在其原先住房面积的基础上多补偿些,“多补偿的面积,我愿意以高于成本价且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但开发商拒绝了钟先生的这一要求。此后,双方虽然多次协商,但意见均未达成一致。
由于一直协商不成,因此钟先生始终没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5月4日中午,正好开车路过官村的钟先生却发现自己房屋所在的7号楼竟然被拆掉了2/3,而被拆掉的部分就包括自己的1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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