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凡属“重大责任事故”,无一不是“重大管理问题”。而“重大管理问题”,无一不是背后制度难以为继的反映。最近发生的十年来最为严重的铁路灾难,正是这一逻辑的现实印证。
尽管过去二十多年的高速公路建设,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铁路运输的压力,但遗憾的是,这并没有被视为改革铁路系统的机会,反而成为拖延改革的借口。铁路运力的滞后已成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难以容忍的瓶颈。就拿作为当前中国快速工业化核心投入品之一的煤的运输讲,尽管铁路运输成本不到公路的八分之一,但由于铁路运输的严重饱和,致使大量煤通过公路运输,其中造成的损耗浪费和成本就可想而知了。
这种滞后,在铁路网的扩展与升级,以及融资、运营、管理调度、线路规划、价格确定与调整、掌权人员寻租等诸多方面,均有明显体现。可以说,目前中国铁路的运力,已是现有铁路管理与体制所能够达到的极限。任何突破,都不是现有制度和体制内的任何动作所能做到的。所以,针对现有铁路制度和体制,早已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应当如何加大步伐予以“补课”性改革的问题。
在经过了长达30年市场化改革的今天,依然是政企不分并自我封闭的铁路运输制度,即便是在公用事业领域,也格外刺眼。融资投资、资产运营、生产调度、行业监管等微观与宏观活动完全集中在一个行政部门之下,因而也就谈不上行业与企业、宏观与微观的区分,至于基于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业监管就更是自欺欺人了。
当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被集中在一起而没有外在约束的区分时,结果总是行政手段假借市场手段无所顾忌地寻租,市场手段假借行政手段取得不断巩固的垄断地位。无论是哪种方式,对于同时拥有这两种手段的主体而言,获取的都是不正当利益。对于其他主体讲,就只能是增加交易成本和降低效率了,或者,应有的运输需求根本得不到满足。但这对于一个正处于加速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实在是个致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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