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小韩向记者反映,她想从学校招聘栏的招聘信息中找一份兼职,结果看到好多用工单位给出的小时工资标准低于青岛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韩是青岛某高校一名大三女生,准备趁开学课业轻,找一份兼职的工作。结果她发现在学校的招聘栏上好多单位的工资标准大都在每小时5-6元左右,低于青岛市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市内七区7.5元的标准。
3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大学看到,校园的宣传栏里贴满了大大小小的招聘广告。其中,家教、酒店、促销类的工作占了大多数。一家中介打出广告,他们负责为一家星级酒店招聘服务员,工资是每小时5元。记者根据广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了这家中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在香港中路上的五星级酒店,每天工作6小时,一小时5块钱。当记者表示青岛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是酒店告诉他们的价码,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采访了青岛大学宣传部周主任。他介绍说,学校为了避免学生在校外打工出现受骗或安全问题,在校内安排了1600多个勤工俭学的岗位,尽可能在校内安排学生的勤工俭学。据青岛大学学生资助办公室的王老师介绍,学校鼓励大学生到正规的用工单位参加社会实践。对于校内宣传栏上的广告,由于学生有需求,学校不好禁止,只能根据情况进行筛选。
记者随机采访了青岛大学的几名学生,青岛大学医学院的小王告诉记者,他平时会做一些酒店兼职或发传单的工作,一般是每小时5元,对于青岛市用人单位每小时7.5元的最低标准,小王表示并不清楚。小王表示,由于是用人单位出价,作为学生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医学院大三女生小韩、小李则表示,大学生打工很不容易,她们希望学校和有关部门能够切实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对此,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校大学生如果遇到待遇低于每小时7.5元最低标准的情况,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相关监管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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