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团伙控制三亚鸭市
民警操纵鸭市月非法获利8万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德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曾德豪、陈世芳、王必须、王延全、曾德宪、洪友顺、符金川、董鸿欣、黎少第、陈俊文于2007年2月28日凌晨故意伤害温泽任的事实清楚,由以下证据证实:
曾德锋在侦查阶段供认,其是1998年初进入鸭市场的,并把王川波带入,曾德豪是2000年后进入的。新三联公司在2004年下半年成立,公司老板是其本人,曾德豪、王川波、王必须、陈世芳、曾德文他们只是公司的下属人员,但因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开办公司,所以其和他们都说过,对外说曾德豪是老板。公司业务上事情全由王川波、王必须、曾德豪他们来处理,陈世芳进来后,一部分业务由他来处理。公司业务是由其安排的,平时他们有什么事就来请示,其不管具体的事情。在没有成立新三联公司前,几个人收取管理费,其也是老板,后来想把这个鸭生意合法化,就成立了公司。但新三联公司没有执照,公章也是假的,后想向正规合法的方向发展,就以曾德文、曾德芳的名义成立了三亚澄聚公司。新三联公司的收入就是把鸭子批发户统一到名下,统一管理后收每斤一毛钱的管理费;到2005年7月,每斤收管理费2毛钱,每月有8、9万元;当年10月开始就收差价费。
采取威胁殴打方式垄断鸭市
曾德豪也供认,鸭子的垄断生意一直是曾德锋和王川波在做,但曾德锋是公安人员不能做生意,而且收保护费也是不合法的,所以就叫其出面来做。2000年来三亚后对外称是老板,但其实一切事务都是由曾德锋和王川波两人来操纵指挥。曾德锋负责全面工作,其和王川波是负责收鸭款,同时王川波还负责指挥下面的马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杀鸭户、鸭贩子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殴打迫使他们服从管理。
公司从鸭贩子手中收鸭过来,再卖给杀鸭户,从中拿每斤鸭一毛钱的回扣,如果有鸭贩不想通过公司而直接把鸭卖给杀鸭户,公司就威胁那些杀鸭户,让他们不要收鸭贩的鸭。凡是收购三亚市鸭毛的老板须通过曾德锋的同意才可收购。被控制的老板的交费方法是由曾德锋和王川波定的。这些保护费在开支后剩下的钱交给曾德锋,由他来支配。曾德锋常跟王必须、王川波说过要打吴艺云,因吴是鸭子批发户,和公司竞争,影响到公司的利益,所以公司就出钱去打吴。
据法院认定,曾德锋等人控制、垄断鸭市场,主要是第一控制鸭子批发户,批发户进入三亚做鸭子生意必须经过其同意,并交每斤0.1元或0.2元保护费;第二控制光鸭户,不允许他们到外面买鸭子回来杀,只能跟被控制的鸭老板要鸭子,否则会遭到威胁、恐吓或被抢。
法院还对王必须、王延全、陈世芳等被告人所做的供述进行认定。王必须供述,收保护费是曾德锋一伙人多年来这么作的,被控制的鸭老板肯定是被逼迫屈服的,被控制的鸭老板陆续撤走。2007年2月,温泽任兄弟被砍一事是王川波带人去做的,案发后他承认过。在没有成立新三联公司前,曾德锋一伙人是以个人名义收保护费,后来我们合股做生意,股东账是对股东公开的,而收取的每斤一毛两毛钱的保护费和控制的鸭毛的差价费都是黑钱,是不公开的。
|